关于民办养老机构申请运营补贴的公示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补助资金的通知》(黑财指(社)[2021]236号)文件要求,我县按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和《黑龙江省养老机构登记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黑民规[2020]6号)规定进行评定,符合申请条件的养老机构共计运营补助资金8.04万元。
现予公示。
勃利县民政局
2022年3月31日
关于民办养老机构申请运营补贴的公示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补助资金的通知》(黑财指(社)[2021]236号)文件要求,我县按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和《黑龙江省养老机构登记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黑民规[2020]6号)规定进行评定,符合申请条件的养老机构共计运营补助资金8.04万元。
现予公示。
勃利县民政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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