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巩固我市生态建设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黑龙江省草原条例》《黑龙江省草原禁牧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将黑龙江倭肯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草原实行禁牧,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禁牧面积
黑龙江倭肯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草原面积21.6公顷。
二、禁牧区坐标范围
131º4′30″E-131º7′17″E
45º57′58″N-46º0′46″N
三、禁牧时限
长期禁牧
四、相关要求
1、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饲养的畜禽进入禁牧区放牧,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拖延、妨碍草原禁牧的实施。
2、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草原禁牧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规放牧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偷牧及各类破坏草原资源和违反草原保护的行为。
3、禁牧工作实行举报制度,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积极举报违规放牧行为。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464-8262616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