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侵蚀沟会直接导致黑土地数量减少、土层变薄。2018年《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专项规划(2016—2030年)》要求,黑龙江2020年年底前完成1.29万条侵蚀沟治理任务。督察发现,黑龙江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并未真正重视侵蚀沟治理,仅实施了有国家资金支持的部分项目,截至2020年年底仅完成1161条侵蚀沟治理,治理工作严重滞后。
二、整改目标:完成415条侵蚀沟治理整改任务。
三、整改措施:
(一)2022年8月底前,完成侵蚀沟治理整改方案编制,有序推进整改。2024年8月底前完成侵蚀沟治理415条。
(二)落实侵蚀沟治理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把侵蚀沟治理完成情况纳入各区(县)水土保持目标考核。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等方式及时开展侵蚀沟治理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确保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
(三)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加大地方资金投入,拓宽投资渠道,落实经费保障,有序开展治理。加强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协商统筹规划,共同推进侵蚀沟治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市县两级工作专班,制定印发了《七台河市侵蚀沟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了统筹协调、跟踪问效、督导检查、目标考核等工作机制,采取分片包保、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等方式,统筹推动侵蚀沟治理工作。
(二)积极推进整改。通过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省级补助资金、一般债券三种资金来源治理侵蚀沟,完成了415条侵蚀沟全部整改任务。
(三)加快整改验收。组织制定了整改验收工作方案和整改验收计划,建立了市、县两级自验核查台账,逐沟完成了县级自查自验、市级核查复验侵蚀沟415条,完成率100%。我市按照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现已完成整改任务。
五、公示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七台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4-8255607
八、受理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104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七台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七台河市委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