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征集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公告

2024/10/25 1.2w 阅读 503 点赞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七台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由七台河市政府成立专门机构作为收购工作主体,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现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和自愿参与原则,在七台河市市区范围内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在七台河市市区范围内拥有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且自愿参与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征集时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

三、征集要求(一)房源性质为住宅,单套建筑面积小于120平方米;

(二)房源已取得竣工备案手续;

(三)房源权属清晰,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四)房源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

(五)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

(六)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的楼栋项目。

四、收购价格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以及不超过5%的利润。

五、报名方式有意愿参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送达资料的方式报名,未尽事宜可现场或电话咨询。

报名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83号311

报名邮箱:qthszjjfck@163.com

联系人:张雨薇 任忠政

联系电话:0464-2943924

六、所需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三)参与征集房源明细表;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五)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说明;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六、征集程序

(一)提交报名资料。有意愿参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示时间内,提供报名相关资料。

(二)实地考察项目。收购主体组织相关人员对初步筛选出的房源进行实地勘察,确定是否纳入征集范围。

附件:参与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情况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